如
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遭遇解雇,其是否能够获取
赔偿需视具体情况判定。一般而言,仅有以下几种情形下的解雇行为,劳动者方能获得赔偿:首先是企业在无任何过失的前提下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
劳务关系。其次则是公司基于经济性
裁员或其他考虑与劳动者
解约劳动合同的情形。再次是由于用人单位被国家司法机构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的
营业执照被吊销、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强制约束或撤销,亦或是用人单位自决决定提前结束运营而导致与劳动者
解除劳动关系。最后一种情况则是由于法律、
行政法规中所明示的其它特别典型的情形导致的劳动合关系的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