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拖欠员工薪资的问题,这可以被视为一种
劳动纠纷。对于此类
纠纷,允许被雇佣者在此期间内,不受到仲裁时效期限的严格制约进行仲裁
申诉的请求。然而,当涉及到劳动的各方之间的
劳动关系宣告终止时,员工应当在自该终止日起的一年之内提交仲裁申请。此外,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劳动纠纷案件必须按照先进行劳动仲裁然后才能向法院提
起诉讼的程序来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
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
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
存续期间因拖欠
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
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