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妇
离婚的过程中,关于
孩子抚养权问题的解决方案通常需要由父母亲自行协议商定;若无法达成共识,则需提交至法律机构,由法官依照对
未成年人成长最为有利的原则做出裁决。具体步骤如下:
1.对于尚处于未满两周岁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而言,
监护权通常应交由他们的母亲亲自握有。
2.当子女年满两周岁乃至更大年纪时,
诉讼程序将进入更为复杂的阶段,并且由法院依照父母双方各自提供的详细情况,依据其中最为有益于未成年人生长的原则来作出裁判。
3.如果子女已经达到八周岁或以上的年龄,法院必须遵循他们自己的意愿来确定
抚养权的归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