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现做出以下详细说明:
首先,对于年满两周岁之下的子女,通常情况下,其
抚养权将归属于母亲;
但是,如果母亲存在以下任意情形之一,其抚养权也可能会转交给父亲:
(1)持久性的传染病病史或者其他严重疾病,这种情况使得子女不适合与母亲共同生活;
(2)母亲有
抚养孩子的条件,却不尽到抚养义务,而父亲坚持让孩子跟随自己生活;
(3)除此以外,如果因为各种特殊原因,如经济压力等,儿子确实不能够再随同母亲生活。
其次,如果父母双方就两周岁以下的子女跟随父亲还是母亲生活达成了共识,而且他们认为这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没有任何负面影响,那么这种妥协就是可以得到认可的。
接下来,针对两岁及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亲和母亲都有权要求孩子跟随自己生活,但当其中一方出现以下任意情况之一时,另一方则享有优先选择
领养孩子的权利:
(1)已经进行过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
(2)子女长期跟随某一方生活,改变生活环境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明显的伤害;
(3)某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则有其他孩子;
(4)子女跟随某一方生活,对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是有利的,而另一方患有非常严重的传染病或者其他疾病,或者在其他方面存在不利于子女身体健康发育的情况,不适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在此之后,如果父母双方对于8岁以上的
未成年人跟随父亲或者母亲生活出现争议,应当充分考虑这个孩子自身的意愿。
最后,为了最大程度地保障子女的权益,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议轮流抚养孩子,这样的做法也是被允许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