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间接融资合规领域中,合同因各种缘故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首先,涉及到利用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在获得极高利息之后再进行高利率转贷给相关的借款方,并且借款方事先已了解或应明确知道此类行为;其次,以向其它企业借贷或者通过向本单位员工集资所获取的资金再次转贷给另一借款方并从中盈利,同样的,这种行为也需要借款方事前就已经清楚或者应该清楚相关事实;另外,
出借人在事前已知晓或应当清楚地知道了
借款人将其所借款项运用到了
违法或
犯罪行为当中,却依然为之提供借款支持,这同样属于无效行为;另外,如果一份
债务承担协议违背了社会
公共秩序和普遍良好的道德风尚,那么它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关注与考虑;最后,如果该协议的执行明显违反了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所设定的明文规定,也会被判定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