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在决定解散婚姻关系时,其所成功为成年人的子女并没有权利获取家庭财产的分配权益。这是因为在法律层面上,仅有合法夫妇才有资格参与到彼此共同创造的财产的分割过程中去,任何
家庭成员或其他人都是无法替代或干预这个过程的。然而,倘若夫妇双方能够达成共识,以协议形式将他们共有的财产留给自己的孩子
继承,那么这样的情况便被
法律定义为夫妇将资产作为
赠予给孩子的赠与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