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父母领取子女补偿费用并没有年龄方面的强制性要求。
遗产分配的法定程序如下所示:首先,在
继承顺序上应依次考虑以下人员:(1)配偶和子女,(2)父母。其次,在第二顺位中需涵盖到:(1)兄弟姐妹,(2)祖父母以及(3)外祖父母。
继承正式启动之后,将由具备优先权的
第一顺位继承者享有获益权,而第二顺位的受益人则无权分享任何财产。如果第一顺位的
继承人均未能继承,那么这些份额将由第二顺位的继承者按相应比例进行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
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或者
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