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尚未签署劳工合同,那么在决定离开公司之前,无需事先提出一个月的通知。当您以
书面形式明确告知你的离职意向之后便有权立即离岗。除了要求雇主向您支付全部
工资及押金之外,您还有权力索求
经济补偿金、从您离职的那一个月开始到多达11个月期间内支付两倍工资以及补缴
社会保险等权益;如双方未能就相关事宜达成共识,您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请注意,从您决定离开公司那刻起算,劳动
仲裁的法定
有效期为一年(即最长不能超过一年)。倘若雇主自
雇佣关系成立之日起至满一个月但未满一年尚未来得急与您签订书面劳工合同,那么他们应对您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作为
赔偿金。如果雇主违反法律规定仍然没有与您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从法律规定应当签订该类合同时起到您离职日期为止的每个月,他们应向您支付两倍的工资以示惩戒。《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者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
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
暴力、威胁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