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对于患有
重大疾病的患者来说,其第二次理赔的期限限定在六个月左右。在此期间内,有需求的用户务必及时进行理赔手续的办理。具体操作方式上,可以在医院的重大疾病
医保服务窗口直接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处理,亦或者在出院之后前往当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
逾期未进行理赔手续的办理,那么后续将不再受理此类申请。《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
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
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
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