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形下,
直系血亲之间因激烈争端或轻微矛盾引发的肢体冲突,可能致使对方受伤为
轻伤等级,涉嫌构成故意
伤害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典之相关规条,此种情况应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等
刑罚。值得注意的是,若此类伤害事件源于家庭日常琐碎事务或
民间纠纷等轻微原因而起,同时行为方已对其行为产生懊悔与忏悔之心,且最终实现了受害者与加害者双方的自愿和解,进而双方在
赔偿事宜上也达成了共识并且实际支付完毕,那么这种行为已表现出显著的轻微性,对社会危害亦有限。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上述事件便可考虑不作为
刑事犯罪来看待与处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