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在无有效驾照的情况下违规驾驶摩托车而被执法者截获,则面临着可能
被拘留于法律桎梏之中的境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中严格的规定,在以下情形中,无证
驾驶机动车辆将会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严厉惩罚:未经许可取得
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撤销或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因
故意犯罪等原因暂时被
刑事拘留等。此类行为将会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二百元至二千元人民币之间的罚款,更有甚者可能被拘留长达十五天。同时,将摩托车交给没有获得许可或者许可已经失效、暂时被拘留的驾驶员来驾驶,仍然会遭到同样的
处罚。《道路交通员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
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
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
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
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
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
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