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程序中,如若一方提出
离婚诉求而其配偶坚决反对,法院则将根据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进行裁决。
倘若法院认为现有婚姻状况已经严重破裂,则可以透过调停来协助处理这段关系,但是如果判断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就可能做出判决不予离婚的决定。
以下情形可视为
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志,包括但不限于:
(1)
重婚或与他人
非法同居;
(2)实施
家庭暴力或对
家庭成员进行虐待及遗弃;
(3)存在赌博、吸毒等恶劣习惯且多次教育后依然无法改正;
(4)因感情不合
分居达到两年以上;
以及(5)其他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另外,如果一方被宣布为失踪人口,另一方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请求,应当予以许可通过。
然而,若经过法院判决不准许离婚之后,即便在双方再次分居一年后提起离婚诉讼,仍然需要得到法院的许可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