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欠条十年间可否提
起诉讼的问题。通常情况下,
诉讼期限规定为叁年,自
债务方与
债权人签署之还款日期开始算起。在此期间内,若债权人为实现自己的权益多次向
债务人发函
主张权利,那么诉讼期限仍未届满;然而若是该诉讼期限已过,且在后续审理过程中债务人以此作为抗辩理由并证实没有存在任何延期、中止或阻碍
诉讼进行的情况,那么法院有权裁决驳回债权人的
申诉请求。《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