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合同解除指示发布以后的状况,若是此项解除行为合法有效的话,那么在通知顺利的传达至另一方之后,这部份合同就自动解除了其约束力。
然而,合同解除的实际操作需要满足两个先决条件,即解除的
当事人拥有明确的解除权,以及其解除通知在传递给对方后,即时生效。
倘若收到解除通知的一方在规定的异议期间行使其异议权,这其实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启动对行使解除权的一方进行彻底的调查和核实工作。
就算这个异议没有被成功驳回,也不会更改合同事实上已经解除的事实;
如果异议得以成立,那就意味着
解除合同的
责任人必须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
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
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
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
起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
起诉状副本或者
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