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
民间借贷行为未规定必须约定利息事项。即在
借款合同中若双方对利息支付未作出具体约定的,则视作无须支付利息。而对于其
利息计算标准,如果存在争议且无法通过双方协商达成
补充条款时,应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及执行地或交易双方的交易模式、习惯以及市场现行利率等因素来进行客观合理的测算与认定。特别的,如果
借款人为自然人的话,那么参照上述方法推算出的其实就是0利率。《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
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
当事人不能达成
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