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父亲逃避承担
子女抚养费用的情况,有以下几种可行的解决方案:首先是当夫妻双方达成协议进行
离婚时,若非直接承担养育责任的那方拒绝支付相关费用,那么作为权利人的另一方即可依法向当地人
民法院
提出诉讼,并且可就原有的书面协议约定作为关键
证据,寻求法院的准许以及裁决,要求对方严格履行其应负的法律责任及义务。其次,如夫妻选择通过
诉讼程序解决
离婚问题,若一方
当事人违反了法院判决中应支付给另一方的
抚养费用,另一方则有权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
强制执行申请,以此来维护自己与子女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