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交的
逮捕要求,应交由
审查批捕部门负责处理。审查批捕部门应当指派相应的
办案人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与审查。经过严格的审查之后,办案人员会据此提出审阅意见。然后,该部门的领导会根据审查结果进行详细审计并制定出最终的审批决策。对于涉及到严重
犯罪行为的重大案件,应通过检察院的会议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
对未成年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人民检察院审查
批准逮捕和人
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
辩护律师的意见。
对
被拘留、逮捕和执行
刑罚的
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