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一房二卖的问题,涉及到确定
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方式有以下三种情况:首先,当房屋出售方同时与两位不同的购买者签立购销协议,并且向后来的购买者兑现其合同中的各项契约责任,成功完成
房产过户登记程序时,则在这份新的购买合同框架内的购买者已经真正获得了所购买的房屋的所有权。其次,如果房屋出售方在将房屋售卖给第一位购买者且顺利完成了
产权过户登记事项之后,又再次与另一位购买者达成以同一房屋作为双方交易标的的合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的签约销售方不再拥有该处房产的所有权。最后,如果这两笔交易都没有完成相应的
过户登记程序,那么在此情况下,该处房产的法律所有权仍然属于最初的出售方。《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