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所确立的
遗嘱得以生效之前,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首先,父母在订
立遗嘱之时需具备完全的
民事行为能力;其次,遗嘱中所表述的所有内容都应为父母的真心实意表达;再次,遗嘱中对财产作出的任何处置都是基于父母的自有合法财产;最后,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
法规、禁止性的强行规定,亦不能僭越社会的善良风俗习惯以及公共权益和美德精神。此外,遗嘱的制定必须遵循特定的法定程序与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
欺诈、
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