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未成人实施谋杀行为者,依照现行法律,将被认定为
故意杀人罪,而年满14周岁的
未成年人,同样犯有故意杀人罪的情况下,则须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此外,已满12周岁但尚未达到14周岁年龄段的青少年,若通过故意杀害他人导致受害者身亡,或是采用极端残酷的方式身体伤害他人至重度残疾,而且情节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并追诉的,也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然而,对于未成年人犯有故意杀人罪行需承担刑事责任的案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减轻或
从轻处罚。对于可以主动认错和坦白
犯罪事实的
自首者,应当给予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待遇。在
量刑方面,应被判处无期
徒刑或者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如果情节相对较轻,则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对于因未达到法定
刑事责任年龄而不需要接受
刑事惩罚的未成年人,应当由他们的父母或者其他合法
监护人履行监管职责,并在必要时依法接受专门的矫治教育。《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罪,致
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