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雇主未能按约定支付相应薪资时,您有权采取多种途径进行追索:
1.求助于
劳动监察大队。
若用人单位存在久拖不付或压低
工资水平等
违法行为,
劳动者可就此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请求协助,由劳动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2.
申请劳动仲裁。
如劳动者与雇主之间产生
劳动纠纷,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虽然达成了和解协议但未得到实际履行,以及经过调解也未能达成盖协议并落实的情况下,均可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
仲裁申请。
对于
仲裁结果不满者,劳动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3.
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劳动者手握
欠条时,可以持有本人
身份证件、户口证明、欠条原件及其
复印件以及经整理及打印的
起诉状及必要附带文件前往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若用人单位未遵守法院判决,劳动者可在
判决书指定
期限届满后的两年之内,再次向法院提交
强制执行申请。
4.行使支付令救济权利。
劳动者在遇到用人
单位拖欠工资或是未全额支付薪水问题时,可以依法请求当地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支付义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
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或者拖欠
工伤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
劳动争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