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年仅十七岁的
劳动者而言,他们在职场上并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
童工”范畴,但却可以被视为
未成年工。“童工”通常泛指年龄不满16周岁的儿童或者青少年工人。尽管企业招聘未成年工并不违反法律
法规,但是仍然需要提供相应的特别保护措施。具体到《
劳动法》条款中便有明确规定,企业不能够安排未成年工去从事矿山井下作业、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其他被列入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岗位。此外,也禁止未成年工参与任何与此相违的工作环境。相关企业必须为未成年工定期组织身体健康检查,以确保
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得到充分保障。《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