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仅为续订契约所做工作,则无需缴纳此类费用。
在法律范畴内,中间人通常被定义为
居间人,他们担负着促使合同顺利达成之重任;
然而,在首次签定并履行完相关合约之后,居间人应尽职责即已告段落,此后便不能再请求获得
居间费用。
居间费乃是一种收费形式,特指房地交易、房屋租赁乃至婚姻介绍等环节中,中介机构(如房地产经纪人或婚姻介绍所)向客户提供中间服务期间所收取的合理费用。
此笔费用通常由第三方代收,而且一般为一次性收取,务请留意索取相应的发票凭证。
至于房屋居间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尚未有明确的
法规加以规范。
口头约定的支付方式包括:
(1)
中介费原则上需由第三方,例如中介公司,代为收取。
不应直接向房东付钱,除非对方并非财产真正所有者但同时应谨防受骗上当。
(2)居间费多数情况下采取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进行,务必要求开具正式发票。
(3)关于房屋居间费收取的具体规定仍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对于租户而言,如果希望在房屋租赁期满后继续承租,可与房东进行商议并签署续订
房屋租赁合同的协议书。
在此过程中,签署协议时必须审慎行事,且针对合同中涉及的各项具体事宜务必进行核实并充分协商。《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
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