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因
试用期间不符合录取标准而遭到解散的话,雇主无需向员工提供经济补偿。然而,根据法律规定,劳动用人方有义务支付给雇员试用期间长达三个月之久的相应
工资报酬。在具体操作中,试用期内的雇员薪资水平不应低于所属单位同类型岗位中的最低档次或是
固定工资的80%,同时仍需确保现有金钱数额不能少于雇佣单位所在地区的法定
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