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房屋租赁之后进行
转租,且事先取得了
出租人的明确同意时,则这种行为在法律意义上被视为合法的。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
承租人如想将租赁物转让租赁权给第三方,需首先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在此种情况下,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签署的
租赁合同依然保持其合法效力。然而,如果由于第三方行为不当导致租赁物遭受损失,那么承租人有责任对由此产生的损失加以全额
赔偿。但是,假如承租人没有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擅自进行了转租,那么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
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