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购房定金合同纠纷中的
代签有效性,需明确。倘若经过合法授权以及完成相关法定程序所办理的公正,那么由
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便具有司法约束力。为确保
代理行为之效力,可考虑前往公证机关进行委托公证事宜。如若合同上签字非本人亲自书写,且另一方未能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公证书,则此类合同将失去其法律效应。因此,
定金合同的构成要素需满足三个条件:首先,
当事人需就
定金担保的具体事项达成共识;其次,所有条款均需以
书面形式呈现;最后,定金
担保合同必须明晰规定法定义务。在房地产领域中,针对购房定金合同出现争端时的处理途径主要包括四种方法:第一点,可尝试与开发商直接协商予以解决;第二步,若未能与开发商达成和解,可申请向相应行政管理部门提出
申诉;第三步,依据双方预先签订的
仲裁协议,向相关仲裁机构提交仲裁建议;第四步,在缺乏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失效的情况下,可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交
民事审判请求。《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
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
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