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发生意外而导致身体受到损伤时,若该损伤符合国家规定的
工伤判定标准,公司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被医学专业部门确诊为
职业病之日起的第30个自然日之内,按照法律规定向统筹地区的
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
工伤认定申请书。若
工伤最终得以确认为事实,本公司将全力协助并支持员工合法地获取相应的
工伤补偿待遇。反之,若所受之伤并不符合上述工伤判定标准,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贵公司对此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