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
没有劳动合同的原始正本,仅持有其
复印件的话,
劳动者仍然有可能通过出示
劳动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
社保缴纳相关纪录等材料,作为证明与用人单位
存续劳动
雇佣关系的有力凭证。接着,他们可依法向所在统筹区域的
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对于劳动者个人而言,必须在
工伤事故发生或被确诊、鉴定为
职业病之后的一年内提请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
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工伤职工或者其
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