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此种情况下,我们有权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向司法机关提交
诉讼申请,要求采取
诉讼保全措施。此时,若夫妻中的一方蓄意隐瞒、转移、出售或损毁
共同财产,抑或是公然制造虚构的
夫妻共同债务希望
违法侵占另一方的财产,那么在
离婚分配共同财产时,对于此类不当行为实施者应当给予相应的
处罚——减少其所获分配权益甚至完全不予分配。当离婚事件结束之后,倘若另一方不幸察觉到前述不合法行径,则可向相关的人
民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从而争取到重新分割已离婚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
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