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归还
赃款系被告人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若该被告人曾因诈骗罪被批准
假释,仍须以实际行动履行归还赃款之责任。2、假释制度乃是针对罪犯给予有条件的提前释放,并非所有罪犯皆可申请适用。依据我国
刑法法规,仅限那些被判处
有期徒刑且其原
判刑期已经执行超过二分之一者,或者被宣告无期
徒刑之
犯罪人员,且实际上已经累計执行逾十年的罪犯方可适用。此等犯罪人员需全心全意恪守监控,接纳教化改造,如具有深刻地悔悟表现,假释之后亦无法再对社会构成不利影响,这才是适用假释之实质性标准或者关键要素。犯罪人员满足以下四个方面条件的,应当视为"确实懊悔并改正自己的行为":认同罪行;遵守改造罪犯规制规范与狱中纪律;踊跃参与政治、文化、技术课程的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珍视
公共财产,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而所谓"不再危害社会",意即罪犯在寄宿劳动改造期间展现出持续良好的表现,的确已悔改过错且不愿再次
触犯法律,或是由于年迈体衰或疾病缠身使得其失去了作案能力。《刑法》第八十一条
【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
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
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
抢劫、
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
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