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若此种现象源于个人因素,缴纳首付款后又未能
签订合同,此时选择
退房便构成单方违约行为,先前支付的
定金将无法取回。然而,倘若问题出在开发商身上,即由于其原因导致首付款已支付却未能签订合同,那么在此情况下,购买者有权利作出退房决定。在此过程中,开发商需向买方
双倍赔偿定金,同时退还已支付的首付款。关于退房所需满足的法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购房合同效力瑕疵:如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或出现
欺诈行为;2.套型误差:按套计价的预售房屋,当套型与设计图纸不符,或是相关尺寸超出约定误差范围,且合同中对上述情况没有相应约定义务,客户则可据此提出退房请求;3.面积误差:当房屋实际交付面积与原合同所规定之数值相差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三,但未超过百分之三的那部分。4.规划、设计变更导致退房:若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更改房屋结构及其签订的合同中所承诺的配套设施环境;亦或是得到批准进行改变后未能得到买方同意的话,那么
消费者也有理由要求退房。5.质量不合格:若房屋主体结构发生质量问题,并依有关规定经由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确认为不合格时,购屋者均具有合法退房权益。《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