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父母的
婚姻无效的情况中,有关孩子
抚养问题应遵循的规定为:这需要由男女双方自主商量决定;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那么将由法院进行裁决。而且,法院的判决依据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首先,若是孩子尚未达到两周岁,一般而言,法院将倾向于将
孩子的抚养权赐予母亲。然而,若适逢母亲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出现,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则有可能被判决至父亲手中:(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以致无法确保和孩子共同生活的健康安全;(2)母亲并未尽到抚养义务,且父亲对此提出要求;(3)由于其他特定原因,孩子确实不适宜跟随母亲共同生活。其次,当孩子已经超过了两周岁,那么法院则更加注重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对比,以确保孩子能更健康地成长。若双方在抚养条件上没有显著差异,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则法院将会优先考虑其中一方:(1)已实施过绝育手术或是因为其他原因失去孕育能力;(2)孩子长期与该抚养方生活,随意更改生活环境对于孩子原本的成长环境造成潜在威胁;(3)孩子在法律意义上没有其他兄弟姐妹,而另一方却另有子女;(4)孩子与该抚养方共同生活符合其全方面健康发展的需求,同时另一方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是存在其他不利于保护孩子心理健康状况的行为,都应当避免让孩子与其共同生活。最后,当孩子年龄达到八周岁时,法院在判决
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将尊重孩子自身的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