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年满两周岁的
未成年人,和父母在有关其
抚养权归属的问题上达成协议存在困难,那么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审判,并且会以最大程度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为出发点,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在此过程中,若某一方
当事人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之一,则我们将会优先考虑他们的诉求:(1)已经实施了永久性的绝育手术或是由于其他原因而失去了生育能力;(2)未成年的孩子长期跟随他们生活,而如果要改变现有环境可能给儿童的健康发展带来显著、负面的影响;(3)当一名用户没有除了养育这个未成年人之外的其他子女时,而与此同时另一方却有其他未来可以
继承的子女;(4)在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中,如果孩子同他/她一起生活能让其受益匪浅,然而另一方面如果此人患有顽疾或者存在其他同子女的心理健康可能产生消极影响的严重疾病,那么法官则会认为不适宜让这个孩子继续与其共同生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