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
劳动合同中并未加盖公章,但倘若存在由法定
代表人签章,法律依然将其认定为具有效力。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并非所有的劳动合同,必须经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之后才能生效。在没有具体条文规定的前提下,劳动合同双方
当事人只需要进行签字确认,便足以表示该份劳动合同已经生效。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乃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由于法定代表人的行为通常被公认为等同于该用人单位本身的行为,所以,只要法定代表人在劳动合同上进行了签字确认,就足以表明这份劳动合同具备相应的
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
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