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中关于判定
五级伤残的准则如下:
1、
当事人在日常生活中有部分自理能力受到限制,偶发情况下需要家人
监护照顾;
2、在进行各类活动时有着显著的限制,仅仅只允许其在居住地点附近区域内进行运动;
3、从事相关职业的人员需要明显减轻自身的工作量;
4、在社会交往方面存在严重匮乏现象。《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
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
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