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正式分发之后,对于其中所确立的责任分配没有异议者,便可凭证这份责任判定书中的责任比例进行
赔偿问题的适时协商。
但若对
交通事故处理结果的判定持有不同看法,则可以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发布之后、甚至是判决之前,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
然而,在有关赔偿的协商过程中,若双方面临着对
赔偿金额存在意见分歧的情况,可以采取调解、提
起诉讼或者仲裁等多种手段来解决道路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相关的争议和
纠纷。《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
交通事故的
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
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