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关于
投标的生效日期(这里更应该精准地称为投标截止时点),这是指你们
递交投标文件的最后期限,在此之后递交的任何形式的投标文件将会被
招标方拒之门外。根据中国《
招标投标法》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二十四条,规定了
招标人自公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点之间,不得少于20个完整的工作日。接下来要着重解释的是,“投标
有效期”这一概念具体意味着自投标截止禁制起点起计算的天数,这通常是通过招标文件有条理地明确规定的,规定的数值必须在一定范围之内,且不得低于20个完整的工作日。例如,如果规定了投标有效期为60个连续的工作日,那么在投标函中所作出的响应的投标有效期也是如此,必须不能少于60个连续的工作日,当然,它可以超过60个工作日,但绝不能少于该数值。需要注意的是,这个60个连续的工作日应该从开标时点(也就是我们之前提到的投标截止时点)开始计算。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的第三十四条,投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点的那一刻正式启动,并在同一时间点进行公开的开标活动。至于“投标有效期”的实际意义,就是为了
保证你们所投出的投标能够持续地保持有效性,从而实现对投标报价和商务技术承诺等方面的实质性的响应。一直以来,直到中标结果产生且
合同签订完成为止,都能保持不变,不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环境变化、政策性因素等各种原因的影响。而对于你们来说,在投标有效期内修订投标文件是
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甚至是没收
投标保证金的
处罚);同样,无论是招标方还是中标乙方,都不能违反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来
签订合同,以确保合同的公正公平。《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此投标有效期的作用在于保证您的投标实质性响应(投标报价及商务技术承诺等)从投标截止到中标再到合同签订完毕,始终保持有效,不因原材料浮动、市场环境、政策性因素等任何原因发生改变,您无权在投标有效期内修改投标(否则会被罚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和中标人也不能签订背离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