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企业覆灭且存在
拖欠工资情况时,被雇佣者可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以追回被
拖欠的
工资。在餐厅面临破产状况时,所有应支付给员工的薪酬、医疗补偿费、殡葬补贴费及其他
符合条件的社会保障待遇等,以及法律明文规定需要支付给员工的
经济补偿金,均无需进行申报,仅需由
清算人员对应相关条款进行调查核实,并整理成册后予以公开公示。公示结束之后,被雇佣者便可直接从清算人员处获取这些款项。值得注意的是,若员工对此类清单上所载事项持有异议,则有权请求清算人员进行修正;如清算人员拒绝修正,员工则可依法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提出
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发生的下列
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
除名、辞退和
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
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
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