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配偶的
继承权利是无可争议的。
若存在
遗嘱,便依据遗嘱内容进行分配;
而倘若没有遗嘱,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所规定,遗产即为自然人在身故后所遗留下的其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
因此,尽管丈夫在
结婚前所获得的财产并不属夫妻双方共有,不过它是完全属于丈夫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因此妻子作为其
直系亲属,自然具有相应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
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
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或者
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