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享受
工伤待遇的程序优化如下:首先需要您亲自前往相关办理机构进行工伤
赔偿的提出;其次,当满足所有处理规定时,办理机构将会为您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共计两份,请您在签字确认之后,分别与我们及办理机构各自保留一份;如果发现您提供的资料尚有遗漏但表示可以补齐的话,办理机构同样会为您打印两份《受理情况回执》,您也只需在签收之后,将其中一份与您本人保留,而另一份则需由您交给办理机构;最后,若您提交的材料并不完全符合处理规定,那么办理机构仍将以同样方式,即为您打印《办理情况回执》共计两面,在您签字确认之后,同样需要您和我们分别拿到一份。同时,为了
保证您的权益,办理机构会将所有原始文件复印后归还给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
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
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
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