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须明确,异地区域是无法实施
协议离婚程序的。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
协议离婚需于
户籍所在地的民政管理部门完成审批手续,具备相应地域资格的单位包括
当事人中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政府部门或另一方的
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值得注意的是,双方均非户口所在地人士的情况下,不得在此类地点办理协议离婚。同时,按照我国于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登记机关自收到双方提交的
离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有一方坚持不同意
离婚,则该方可向
婚姻登记机关撤销
离婚登记申请。经过冷静期的考验之后,倘若双方未能在第二个三十天期限内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领
离婚证书,则视为自动撤销先前申请。《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