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争取儿童
抚养权方面,女性
当事人可以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在孩子未满两周岁的情况下,可以凭借其
出生证明直接争取到
孩子的抚养权;二是从日常生活中付出更多心血,给予孩子充足的关爱与陪伴,以期达到孩子更加倾向于与母亲共同生活的效果,因为现行法律规定,在决定抚养权归属时,对于年龄已经超过八岁的子女,必须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三是尽力展示个人经济实力以及文化素养方面的优势,同时强调自己为孩子创造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能够更好地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四是准备好相应的医学证明,明确指出自身已经进行过绝育手术或因其他
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再生育的事实;五则是要竭尽所能证明对方存在不良习惯甚至严重或传染性疾病,以此来表明对方不适合
抚养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