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
法规框架下,《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明文规定,若夫妻双方所签定的财产协议系基于其真实意愿而订立,则该协议将被确认为合法有效。在此基础上,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应包含下列主要内容:签约双方的具体
身份信息;关于
结婚前及
婚后财产的明确归属权划分;另外,还有一些不可划分为个人所有的财产,例如,
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明确划归单一一方的财产,以及供某一方专属使用的日常生活用品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