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债务人在离世之后,其
家属是否须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则要依据具体情形予以判断。首先,若所涉
债务归类于
共同债务范畴内,则当涉及到任何一方的死亡状况时,该项债务应由全体共有人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其次,假如债务标的属于个人性质,然而在该债务人辞世之后,其生前提交之
遗嘱决定了
财产分配方案,一旦其亲属能够成功
继承相关遗产,那么他们就必须在合理限度内,以遗产价值为上限来承担
债权人的生前债务。再次,如果逝者之父母未曾接受过
遗产继承,那么在法律视角下,他们无需负责偿还,尽管在这种情况之下,愿意主动伸出援手偿还债务也是被允许的,法律对此并无限制或禁止条款。《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
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