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希望对
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进行更改,以下为你提供所需的详细资料:首先,必须拥有原始的土地使用证(原件);其次,新的
产权证以及其
复印件,同时也需要出示您的
身份证明;此外,需提供房屋买卖合资(复印件);
房屋契税、
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的交易记录(复印件);以及您的身份证或者
户口本复印件;最后,也是必不可少的,那就是宗地图。
土地证的更名与
过户过程是一致的,在满足任何一种方式之前,都需要先完成相对应的
房产证上的更名或过户手续,然后才能开始后续的
土地证过户或更名处理。关于土地证的相关办理流程如下:首先要进行土地登记申请;其次,在这之后你需要接受并进行地籍调查;接下来,在经过权属审核之后,你会需要各级政府批准使用土地的批文文件,以及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有效证明文件;第四步,是注册登记工作;在前三个步骤结束后,接下来将核发或者更换、注销土地证书;最后,只要所需材料齐全,并且经过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符合发证标准条件,那么从提交申请之日起计,初始登记将会在60日之内完成;而
土地所有权、
使用权变更登记和土地其他权利登记及变更登记则会在提交申请之日起30日和15日内完成。《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
国有土地。
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