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妻子仅因与他人生育子女便不视为
犯罪;然而,若其在重建家庭之时再度步入婚姻,那么这将被认定为
重婚罪。重婚,即是首次拥有合法婚姻身份后,再度与人缔结另一段婚姻关系的行为。这种现象具有两种主要表现形式:(1)法律意义上的重婚,即婚姻尚未解除,就再次按规定办理
结婚手续而产生的重婚现象。无论双方
当事人是否实际居住在一起、是否举办婚礼,只要完成了
结婚的法律手续,重婚便成立;(2)社会实践中的重婚:即婚姻尚未解除,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尽管没有进行正式的
结婚登记手续,但在客观事实层面,他们已经构成了重婚行为。此种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中有详细规定:任何有配偶且重婚之人,或者明明知晓他人已有配偶而与之成婚的人,都将面临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