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
房产抵押交易时,首先必须解除相应的
抵押权,或者对相关的
债务进行了清理和偿还之后,方能顺利进行房产交易。
在
抵押期间,如果
抵押人意图出售已经依法办理过登记手续的
抵押物,应当及时向
抵押权人发送通知并告知受让方转让物已被设定抵押的实际情况;
否则,倘若抵押人没有通知抵押权人或没有将此情形如实告知受让方,那么此类转让行为便视为无效。《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
担保债务的履行,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
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
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