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缔结的青春损失费协定在法律层面享有一定程度的认可,其合法性取决于签署双方具备完全的
民事行为能力,并且这一协定在充分尊重和体现
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所作出的关于青春损失方面的条款协定条文并未违反任何法律或行政规章制度的强行性规定,也没有与
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相悖离,则根据“意思自治”这一基本原则,上述这种情况便赋予了该项协议以法律上的有效性,同时,也意味着其自身将对签约双方带来具体的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