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由于一方实施
家庭暴力行为,最终酿成双方
离异的不良后果,那么在该情况下,没有任何过错的另一方将有权在办理
离婚手续时提出要求对方承担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此外,依照现行法律
法规规定,可另行申请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指存在
重婚行为;其次,是指存在与他人长期持续稳定地共
同居住生活;再次,是指存在对
家庭成员进行长期且严重的虐待或遗弃行为;最后,则是指存在其他性质特别恶劣、影响极为严重的重大过错事项。《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