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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在
离婚之后,男方需要向女方支付生活费用。但是,当离婚的时候,若女方存在生活困难且男方具有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的经济能力,男方则应积极提供合适的援助。至于具体实施方式,可以由男女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共识;如协议不成,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裁定处理。若女方因为
抚养子女、照顾老年人以及协助对方工作等方面而承受了过多的义务与压力,那么在离婚时,她有权提出补偿要求,同样地,这种解决方法也得以通过双方共同商讨来确定;如果依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做出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